(一)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省委、南通市委和启东市委的决策部署,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发挥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、组织协调机构、具体执行机构、督促检查机构作用。了解情况、掌握政策、协调关系、安排人事、增进共识、加强团结,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,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。
(二)开展统一战线理论、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查研究,及时向市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。拟订有关政策措施,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。拟订全市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、规划并组织实施,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。
(三)负责发现、培养党外代表人士,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、司法机关、群团组织、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领导职务的工作,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优秀党外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。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。负责党外代表人士、统战干部培训工作,做好党政领导干部统战理论政策培训工作。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。
(四)负责联系、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,支持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,发挥作用。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,提出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。联系、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。开展思想政治工作,指导市级机关、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、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。
(五)参与制定、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,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。了解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,团结、服务、引导、教育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,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。
(六)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,统一管理侨务工作,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,拟订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、督促检查落实。开展侨情和侨务工作调查研究。管理侨务行政事务,统筹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团体涉侨工作。指导并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华侨华人与启东开展经济、科技合作与交流。指导推动涉侨宣传、文化交流、华文教育工作等。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启合法权益。
(七)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对台工作部署,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台工作计划,协调处理我市涉台重大事件。协调有关部门研究、草拟全市有关涉台政策,统筹协调涉台法律事务。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对台经贸、社会领域的交流合作,以及两岸人员往来、考察、研讨等工作。
(八)统一领导全市民族宗教工作,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,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、政策和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,提出有关政策建议,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。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,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。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。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。组织推动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。承担民族宗教事务行政审批、行政诉讼等工作。组织协调网络宗教事务管理,规范网络宗教信息服务。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。
(九)指导镇(园区、街道)党(工)委和市级机关各部门的统战工作;协助管理镇(园区、街道)党(工)委统战委员(统战干部);规划并组织全市统战干部队伍和党外干部队伍培训工作;领导市工商联党组,指导市工商联工作;做好有关统战团体指导管理工作。
(十)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