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启东市落实配备民宗专职工作人员

2017/12/1 17:23:19

     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,2017年12月,启东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“关于配备民族宗教专职工作人员”下发了专门文件。

      文件要求:各镇(街道)在配齐配强统战委员(民宗助理)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的同时,通过政府购买岗位服务的方式配备一名民族宗教专职工作人员,并在2018年1月30日前完成招聘任务。

      民宗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,必将增强基层统战、民宗工作的连续性和延续性,充实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力量,推动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上新台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