该钱庄为针对中国境内居民
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
提供银行卡
后转走骗到的钱款
或按指示将钱款少量“出金”给被害人
郑某等人根据该钱庄安排
使用U盾及银行卡
在电脑上操作转移钱款
值得注意的是
郑某案例虽是南通通州首个案例
但他并不是个例
多人因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,以诈骗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今年8月份
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
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
一审公开宣判
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
二年至二年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
并处相应罚金
法院认为10名被告人为挣取高额工资
明知去缅甸工作的性质
是违法犯罪行为
仍然加入境外诈骗团伙
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
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
在境外诈骗犯罪窝点
累计时间均在30日以上
已构成诈骗罪
2021年6月22日,最高法、最高检、公安部联合发布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(二)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二》)。最高法刑三庭副庭长李睿懿表示,《意见二》针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新特点作了专门规定。 *图片来源网络 李睿懿举例,在有证据证实行为人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,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,诈骗数额虽难以查证,但一年内出境赴诈骗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诈骗窝点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“其他严重情节”,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反诈君想说 2022年8月30日 南通反诈发布正告声明 正告“金三角”地区 也难逃法网